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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标题
 超过60岁的双女户是否有补助
姓名
 陈明
日期
 2007-11-18 23:33:48
内容
 我的母亲是农业户口,我的父亲是非农业户口,年龄都已过60周岁,我(女)和姐姐因为上学和工作的原因,也先后由农业户口变成了非农业户口,请问,我的母亲可以得到每月60元的补助吗?
回复内容
回复人
 计生委办公室
日期
 2007-10-19 23:34:13
内容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离异或丧偶的按本人户口性质确认)。   ②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且在1973年至1982年6月14日期间没有违反国家和省实行计划生育的号召和政策规定(1973年以前的生育比照这一号召和政策规定)、1982年6月15日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③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夫妻: a、符合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 b、符合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后,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 c、符合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后,其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 d、合法收养子女后,子女合计数为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 e、再婚夫妻再婚前和再婚后按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子女数合并计算为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   以上条件不包括:(1)双方均未生育的夫妻。(2)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将子女送养后,现存子女数为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   ④、按户口登记的出生年月日,1933年1月1日后出生,年满60周岁。其年龄的界定以个人为单位。 您的母亲不符合第一个条件,因此她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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