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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标题
 申办独生子女光荣证公示
姓名
 sunyuanyuan
日期
 2007-11-10 23:35:50
内容
 现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时,是否需要公示,公示期是多长时间?
回复内容
回复人
 计生委办公室
日期
 2007-11-11 23:36:08
内容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办理机构: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二、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1)发放对象: ①一对夫妻只生育1个子女的; ②一对夫妻按规定有两个子女,因死亡只留下一个子女的; ③独生子女死亡后,再生育1个或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 ④夫妻未生育,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 (2)申领程序: ①由夫妻双方申请,到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如实填写; ②经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核实,报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接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③夫妻户籍不在一地的,可以向其子女和父母一方的共同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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