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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标题
 关于准生证的有效期
姓名
 张明
日期
 2007-8-1 19:26:54
内容
 领导好, 我仔细阅读了《河南省生育证发放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但我还是不太明白这个有效期(上年度12月1日至下年度元月31日)是怎幺界定的,假如说我是今年十月份领准生证,那幺这个证件的有效期到什幺时间呢? 是到明年的一月份吗?麻烦能给予解答,多谢了 ....
回复内容
回复人
 计生委办公室
日期
 2007-8-2 13:58:30
内容
 《河南省生育证发放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年生育证的有效期为:上年度12月1日至下年度元月31日。 在生育证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不能生育的,应在下年度4月底前凭原生育证及健康检查证明到发证机关申请换发下一年度生育证。 如果您是今年十月份办理的生育证,有效期为:2009年12月1日至2010年元月31日。在2010年元月31日之前,您办理的一孩生育证都有效。 如果您是办理一孩生育证,在女方生育前办理一孩生育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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